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粤财普惠金融(惠州)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财政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便函〔2020〕1512号)的要求,为做好2021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拟支持的政策任务

  2021年省级财政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不含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支持政策任务包括以下专题:

  (一)中小微企业融资补贴(担保降费补助、贷款贴息、应收账款融资奖励)

  1.担保降费补助。实施融资担保机构降费补助,对融资担保机构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平均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5%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2020年新增担保发生额的0.5%给予补助。

  2.贷款贴息。支持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其获得商业银行的人民币贷款并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支出给予补助,补助额度按照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应收账款融资奖励。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帮助中小企业供货商进行应收账款融资,对在广东省境内(不含深圳市)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链核心企业,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帮助广东省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按年化金额不超过1%对核心企业给予奖励。

  (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支持2021年“创客广东”创业创新大赛)

  一是支持举办赛事活动。包括地市赛和专题赛,用于补助赛事组织策划、场地物料、专家邀请、宣传推广和服务对接等。其中,地市赛由地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主办,每个地市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二是支持获奖项目落地。对“创客广东”大赛省50强项目落地,并在2020年7月17日前成功获得股权融资的(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按照不超过融资额度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已奖补项目除外)。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项目入库。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按要求及时组织所属辖区项目入库,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做到“应通知、尽通知、应申报、尽申报”,避免出现企业因为不知情而错过资金申报的情况。

  (二)严格项目管理。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和现场核查后,汇总推荐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服务体系建设科)。各县(区)主管部门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对项目存档备查、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项目验收、政府审计等负责。

  (三)严格资金使用。项目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与专题相关的费用,不得将奖励资金用于国家、省级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的不得支出范围及投资、理财或其他套利活动。其中,贷款贴息专题用款单位要按要求将财政资金用于冲减财务费用。

  三、申报材料

  (一)担保降费补助〔此专题各县区无需组织申报,由粤财普惠金融(惠州)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专项申报〕

  1.项目申请报告(含2020年上半年度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工作情况);

2.项目真实性承诺函(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4.担保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5.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担保机构2019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7.经合作银行盖章确认的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明细表汇总表(专题一附表);

8.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担保业务合同复印件、担保费发票(字迹需清晰且无涂改,否则视为无效)。

(二)贷款贴息

1.项目申请报告;

2.项目真实性承诺函(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4.申报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5.2020年1-6月税务申报表;

6.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汇总表(专题二附表1);

7.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贷款贴息付息明细汇总表(表格需银行盖章原件,专题二附表2);

8.银行贷款的贷款合同、借款借据和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利息单扫描件或复印件(字迹需清晰且无涂改,否则视为无效。合同、借款借据和利息单据需按照付息明细汇总表的先后顺序装订)。

(三)应收账款融资奖励

1.项目申请报告;

2.项目真实性承诺函(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4.申报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5.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汇总表;

6.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材料(含融资企业名称、应收账款金额、应收账款确认时间、融资资金到达企业账户时间、企业实际融资金额及融资期限等)。

(四)支持2021年“创客广东”创业创新大赛   

1.支持举办赛事活动。有意向举办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制定赛事方案,确定当地“创客广东”赛事的组织方式、承办单位、赛事赛程、专家评审、奖励激励机制设置等,并填报《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汇总表》。

2.支持获奖项目落地。项目申请报告(包括参加“创客广东”获奖情况,成功获得融资情况等);‚项目真实性承诺函(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ƒ申报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④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汇总表(专题四附表);⑤获“创客广东”大赛省50强的证明材料;⑥股权融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⑦银行到账凭证。

四、申报程序

(一)截止日期: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县(区)工信或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市工信局受理时间:7月17日前,逾期不予受理。县(区)受理时间请咨询当地工信或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

(二)申报材料:1.县(区)工信、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上报文(含项目汇总表、现场核查表),粤财普惠惠州融资担保公司上报文(含担保降费补助项目汇总表);2.申报单位申报材料一式1份及电子档;3.申报材料需制作封面、目录和页码,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

(三)严格把关。请各县(区)工信、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做好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等工作,推荐上报文中需对申报对象条件的符合性、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

附件:专题1-4项目汇总表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15日

(市工信局联系人:方广泉,电话:2892163;邮箱:2892163@163.com)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惠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7809203;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3370267;惠东县中小企业局:8839882;博罗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6626009;龙门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7780431;大亚湾开发区工业贸易局:5562223;仲恺高新区经济发展局:3278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