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个人: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粤科函区字〔2021〕110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发动与服务工作,各有关单位与个人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1、省受理系统开放时间:2021年9月13日9:00;
2、完成单位网络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8日17:00;
3、书面材料送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7日17:00。书面材料原件1份(含提名书与附件,附件内容应与系统上传内容一致,不得超过75页),按要求装订好,签名、盖章(含封面)后送市科技局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4、提名者、填报人、填报人所在单位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进行填报、审核等工作。
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与个人通过行业协会、专家提名等各种途径申报省科学技术奖。
二、公示要求
1、项目各完成单位、各完成人的完成单位(工作单位)按照《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公示表》的格式(附件4)进行相应公示,公示应通过网络或现场公告栏进行,并注意保存公示的证明材料(如网上截图、照片等);
2、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已妥善协调处理的项目方可提名。
三、注意事项
1、提名过程中如有问题,可直接咨询省科技厅。
业务咨询:020-87003709;
网络支持:020-83163338;
受理业务大厅:020-83163930;
电子邮箱:skjt_jlb@gd.gov.cn(请优先使用电子邮件咨询)。
2、获省科学技术奖的个人不得连续两年被提名,同一完成人同一年度只能被提名一次;2020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获奖人,无论排名先后,无论奖项类别,均不得作为项目完成人参与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
3、为避免网络塞车,建议各完成单位提前1-2天完成网络提交。
四、联系方式
成果转化与科技服务科 肖明勇 2829099。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