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畜牧兽医部门:

  为落实省、市支持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有关部署,稳定我市生猪生产,保障本地生猪供给和价格总体平稳,有效应对非洲猪瘟、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事件造成的不利影响,我局制定了《2020年市级“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相关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联系人:邓健,联系电话:0752-2802533;

  电子邮箱:kjk2809833@126.com

  附件:2020年市级“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23日





2020年市级“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部署要求,通过对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安排建设补助,加快生猪产能恢复,提升猪场生产能力和设施装备水平,保障我市“菜篮子”农产品有效供给。

  二、资金用途

  扶持资金用于养殖企业开展引进种苗、购买饲料、改扩建栏舍、购置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以及开展疫病防控、质量溯源等工作。

  三、绩效目标

  加快实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新建、改扩建,提高生产及配套设施装备水平,加快形成实际产能,提升母猪存栏、仔猪及商品猪出栏量。2020年惠州本地肉猪供应、外地调运总量达到35万头以上。

  四、申报对象及条件

  1、在非禁养区内,并取得合法的用地或租赁手续。

  2、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有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取得排污许可证或有关环保证明。

  3、承担主体生猪年出栏5万头以上,并承诺在本地市场生猪投放量不低于5万头。

  4、取得县级以上畜牧兽医管理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养殖场备案表》,有完整的养殖档案。

  5、无非法添加物使用记录。

  6、是“惠州市食用农产品信用管理平台”A级企业。

  7、财务状况良好,管理规范。

  8、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报告。

  五、扶持标准

  2020年市级财政资金安排250万元,计划扶持3个项目,按照140万元(2020年度生产、调运生猪20万头以上)、70万元(2020年度生产、调运生猪10万头以上)、40万元(2020年度生产、调运生猪5万头以上)等三个档次申请市级资金扶持,每个档次扶持1个项目。 

  六、申报程序和时间

  申报时间:4月25日- 5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流程:由项目承担单位填报项目申报书,明确需要市级财政资金补助的具体建设内容,通过所在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申报。每个县(区)申报不得超过2个项目。

  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对项目实行竞争性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补助项目和补助金额。

  七、有关要求

  1、项目申报书使用市级“三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一式三份(含电子版)。电子文档发送至kjk2809833@126.com。

  2、县(区)农业农村部门上报请示件。

  3、生猪稳产保供承诺书。

  4、相关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项目现有土地使用证明或协议(复印件);

  (3)排污许可证或有关环保证明(复印件);

  (4)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5)《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养殖场备案表》;

  (6)无不良信用记录报告;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龙头企业、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无公害基地证书、重点生猪养殖场、重点家禽养殖场等相关证明)。

  5、材料装订顺序和要求。(1)项目申报书;(2)生猪稳产保供承诺书;(3)附件(图、表)目录;(4)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5)申报材料要统一使用A4纸打印和复印,并装订成册。

  6、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惠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文件公告”栏下载,网址:http://nyncj.huizhou.gov.cn/

  附件:市级“三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附件1:三农项目资金申报标准文本(最终稿).xls

  附件2:三农项目资金申报标准文本(最终稿)word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