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惠州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精神,我局牵头编制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技术规程》已通过专家评审,现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技术规程》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惠州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与信息化科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江北段43号市农业农村局

  邮编:516003

  联系电话:2809833  

  电子邮箱:nyncjkjk@huizhou.gov.cn。

  附件:1.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技术规程.docx

          2.编制说明.pdf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