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期在执行《关于推荐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家的通知》过程中,发现部分条款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版的颁布需进一步调整,为更好地推进我市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开展,完善和扩大认定专家队伍建设,现就推荐范围、推荐要求、推荐职业作出如下补充,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补充内容
(一)推荐范围
推荐范围由原通知中的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扩展至全市各单位。
(二)推荐要求
在原通知推荐要求的基础上,增加以下内容:
1、参与过国家职业标准开发者优先推荐;
2、部分紧缺职业/工种的专家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二级技师、市管首席技师或市级以上技术能手。
(三)推荐职业(工种)范围
推荐职业(工种)范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限定于第三大类、第四大类、第五大类及第六大类。
二、其他事项
原通知其余条款内容继续有效,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推荐,并按相关要求递交推荐材料。执行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人:许建勋,联系电话:2789180,邮箱:50077894@qq.com。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