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社厅《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函〔2025〕29号).pdf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