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行业专家技术指导作用,根据《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我局拟组建惠州市绿色建筑专家库,需请各县(区)、各有关单位推荐专家候选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主要职责
(一)参与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发展战略与规划、政策法规以及重大问题的决策咨询工作;
(二)参与绿色建筑科技科研、标准规范的咨询论证及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评价(认证)等工作;
(三)参与绿色建筑示范项目评审、绿色建筑标识评价等工作;
(四)参与绿色建筑有关学术交流、宣传培训等工作;
(五)参与其他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二、专业范围
入库专家专业范围包括绿色建筑评价相关各专业:规划建筑、建筑材料、建筑结构、建筑物理、暖通空调、电气、给排水、施工管理、物业管理等。
三、申报条件
入库专家候选人应为从事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或返聘人员,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本职工作中贡献突出,成绩显著;
2.工作认真、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犯罪记录和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国内外特殊专业人员和本行业内的知名专家,年龄不受限制);
4.积极支持我局工作,认真完成各项专家服务工作;
5.本人自愿接受组织管理和专业培训;
6.在职国家公务员不列入申报范围。
(二)专业条件
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满3年以上;
2.获得行业国家注册师执业资格;
3.特殊专业、特殊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上述专业条件限制,我局可根据实际需要直接聘任入库。
四、申报材料及程序
(一)专家申请入库应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专家入库申请表;
2.专家身份证明;
3.个人学历、职称、专业能力、业绩等证明材料;
4.其他相关材料。
(二)专家申请入库应遵循以下程序:
1.申请人按要求准备入库材料,并根据《专家库申报操作指南》,在“惠州市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系统”(网址:http://zjk.hzrda.cn/)内完成入库申报和材料上传工作;
2.我局将联合相关行业协会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入库条件进行核查,并根据其参与的绿色建筑项目、标准规范、科研课题等工作以及获奖情况进行择优确认;
3.对确认入围的专家将通过“惠州市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系统”对社会公示,并纳入专家库管理。
附件:专家库申报操作指南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0日
(市住建局联系人:倪工,联系电话:2167310;惠州市勘察设计协会联系人:陈永威,联系电话:211739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