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大亚湾区、仲恺区管委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树立优秀典型,发挥优秀项目的示范效应,推动我市物业服务规范化,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惠州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法
2023年度惠州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和指导,惠州市物业管理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惠州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商业写字楼、工业区。
(二)申请项目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参评项目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要求,配套设施齐全。住宅小区、工业区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别墅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写字楼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且非住宅建筑面积占60%以上。以上项目入住率或使用率达60%以上且交楼时间满2年;
2.物业服务企业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参评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惠州市智慧物业服务平台》的消防管理模块《消防基本信息》填报;
4.参评项目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或能够通过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远程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控制功能的,每班不少于一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
5.参评项目的物业服务人不具备自主维护保养检测能力的应当聘请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
6.参评的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管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上传至《惠州市智慧物业服务平台》;
7.物业管理活动信用档案得分不低于90分,且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无扣分记录。
三、申报资料
(一)填写《惠州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达标申报表》一式两份;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项目入住率或使用率达60%以上且交楼时间满2年的证明文件一式一份;
(四)提供《惠州市智慧物业服务平台》待办任务截图;
(五)提供参评项目消防监控室人员值班记录表、社保记录缴交凭证、值班人员劳动合同、值班人员消防操作证书或考试报名记录复印件;
(六)提供参评项目的《共用消防设施维保检测合同》复印件;
(七)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八)建设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验收文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九)上一年度物业服务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十)经规划部门批准的项目总平面图复印件一式一份;
(十一)能反映项目外观形象的照片若干张;
(十二)在《惠州市智慧物业服务平台》网站上打印的企业及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诚信档案一式一份;
(十三)申报单位对照《评分细则表》相关内容准备好迎检材料做好自评,并提交自评表一式一份;
申请单位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或欺诈,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申报资料均需加盖申请企业公章,按以上顺序加封面装订成册。
四、时间安排和考评程序
(一)报名截止时间:7月31日
参加考评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在今年7月25日前向项目所辖社区居委会、当地县(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申请;县(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于7月31日前统一报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现场考评时间:8月1日至9月30日
考评专家在项目现场听汇报、分组检查、点评检查情况。
(三)总结表彰及颁证阶段
1.考评合格的项目,分别授予2023年度惠州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写字楼、工业区)奖牌;
2.荣获2023年度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写字楼、工业区)的,按照《惠州市物业管理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企业加分。
五、其它事项
(一)请参评单位及时到惠州市物业管理协会领取《惠州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达标申报表》和《考评验收表》,也可在惠州市智慧物业服务平台http://113.96.111.148:8088/index或关注“惠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公众号—进入“物协官微”—协会动态下载相关评优资料;
(二)各参评单位务必按时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三)对申请并经考评合格的项目,将在市物业管理协会网站进行公示。
附件:1.惠州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
2.惠州市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
3.惠州市物业管理示范工业区标准及评分细则
4.惠州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申报表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惠州市物业管理协会
2023年7月13日
(联系人:邓强、 袁晓红,电话:0752-289884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