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会事务)局,局机关相关科室:
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粤人社规〔2019〕8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