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市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执法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执法检查与抽样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一是加大水产品养殖环节抽样监测力度。行动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78人(次),完成水产品养殖环节抽样约400批次。二是依法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以水产养殖场、养殖户为重点对象,重点突出“三鱼两药”的精准整治,检查是否违规养殖水产品、是否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是否存在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记录不全等水产养殖违法违规行为。行动以来,共突击检查养殖场约200家,鱼排养殖户41家,查出田某养殖场的云龙斑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执法人员立刻对其立案查处,并对其罚款四千元及无公害化处理云龙斑,同时对其违法行为按照规定进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违法水产养殖单位名单
2.使用未经批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水产养殖单位名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工作联系电话:0752-2275975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