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企业:

  为落实《大亚湾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惠湾委办函201915)文件要求现开展2022年度获评“小巨人”“专精特新”企业申报区财政奖励资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大亚湾开发区注册登记2022年度获评“小巨人”“专精特新”称号的企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的企业名单为准(详见附件1)

二、奖励标准

对新获评国家级“小巨人”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获评省级“专精特新”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同一企业获得2个荣誉称号的,按最高奖励级别对企业进行一次性奖励,不重复奖励。

三、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详见申报书要求(详见附件2)。

(二)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9月26日前,将申报书报送至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民营经济和信息化组。

附件:1.2022年度获评“小巨人”“专精特新”企业名单

2.2022年度获评“小巨人”“专精特新”企业区财政奖励资金申报书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和统计

  2023918

  (联系人:蔡康;联系电话:5562316)

关于2022年度获评“小巨人”“专精特新”企业申报区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pdf

附件1:2022年度获评“小巨人”“专精特新”企业名单(1).xls

附件2:2022年度获评“小巨人”“专精特新”企业区财政奖励资金申报书(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