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章程制定工作相关规定,《惠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章程》《惠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章程》已经市委编办核准(备案),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若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752-2808244。
附件:1.惠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章程.docx
2.惠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章程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