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事务管理)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市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和谐评价标准体系与和谐企业联合激励机制,2024年5月至12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总工会、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开展了惠州市第二次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认定工作。此次认定采取各企业自愿报名参加、各县(区)初评推荐、资料审核、现场考核认定、联合认定的方法和步骤组织实施。全市共21家企业报名,经审核认定及企业守法征信查询,最终11家企业符合认定标准。其中:5A级2家、4A级1家、3A级8家。现将认定结果通报如下:
上述受表彰企业要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我市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全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要以此为契机,全面加强企业和职工协调劳动关系能力建设,不断扩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覆盖面,努力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和谐劳动关系新格局,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保证。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州市总工会
惠州市企业联合会/惠州市企业家协会 惠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