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达汽车科技(惠州)有限公司:

《华达汽车科技(惠州)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本地化配套生产项目节能报告》收悉。项目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汽车零部件本地化配套生产项目采用的技术标准和初步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评审后修订的节能报告。

二、项目能耗及主要能效指标情况:项目建成投产后综合能源消费量折合约959.8吨标煤(当量值),其中电力年消费量约779.6万千瓦时。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22.01千克标准煤/万台,单位工业产值能耗为0.049吨标准煤/万元。

三、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加强和改进节能工作:

(一)优化用能工艺。在冲床的冲压生产过程中,采用伺服电机、变频器,降低用电能耗、噪音及震动,改善冲压工作环境;空气压缩机采用变频措施,以节约用电、降低运行成本;设计安装储水箱利用空压机余热,提高能源有效利用效率;合理布局工艺路线,优化设备布置及总平面布置,缩短物料输送距离,减少能源消耗。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在建筑围护结构、供配电、空调通风、照明、给排水等方面,优先选用新型隔热节能门窗、节能变压器、2级及以上能效等级设备、LED日光灯管、节能型电机水泵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15587)等,建立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完善的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项目投产后,要积极开展各项能耗指标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比较分析,按市节能主管部门要求,积极开展节能降耗各项措施执行,实现各项能耗指标逐步下降任务。

四、请你司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请博罗县节能监察主管部门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节能监察。

五、我局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