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汇兴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康玉兴、肖泽禹:

  本委于2024年12月13日依法受理申请人郑楚艺等12人与被申请人中建铸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劳动报酬争议一案(惠市劳人仲案字〔2025〕9-20号),因案件需要追加你们为第三人,因与你们无法取得联系,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举证通知书、申诉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5年7月8日9:30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10号楼8楼)开庭审理此案。请你们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特此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联系人:骆书记员,电话:0752-2789378。


惠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