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市人社函[2016]654号等文件精神,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灵活就业形式缴纳养老社会保险的,可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经个人申请、社区初审和本局审核,拟新向颜伟湘等51人发放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现予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2019年1月16日至1月22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申请人员的有关情况有异议,请向我局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2789326)。
附件:2018年第四季度新增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表.xls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