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我市2021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组织工作,现将《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1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1〕114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请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加强宣传,扩大政策知晓面,对符合《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且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进行重点发动。
二、各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按照《广东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申报通知的要求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开展现场考查,对符合推荐条件的企业出具书面推荐函。
三、企业按通知要求及时完成网上申报,于2021年10月1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签名盖章)一式四份报送所在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县区于2021年10月22日下午前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推荐函送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kjjgxk@huizhou.gov.cn。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余嘉鹏 2808179
惠城区科工信局科技管理股 文巧如 7809413
惠阳区科促局高新股 刘来仁 3273669
惠东县科工信局科技综合股 陈浩文 8866026
博罗县科工信局科技综合股 邬贵贤 6622402
龙门县科工信局科技创新股 赖先勇 7891823
大亚湾科工贸局科技科 钟 超 5562370
仲恺科创局科技科 温剑飞 2602139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1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1〕1145号)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