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解读


  为加快优化我市化妆品产业创新和发展环境,推动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提升实体经济能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我市印发了《惠州市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惠府办函〔2022〕11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

  2020年6月16日,国务院发布第727号令,公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的施行,充分体现了政府在化妆品立法领域兼顾落实“四个最严”和坚持“放管服”改革的宗旨,努力做到“能简则简”,对化妆品产品和原料实行分类管理和目录管理,除少数实行许可外,均实行备案管理。同时提出鼓励和支持开展化妆品研究、创新,满足消费者需求,推进化妆品品牌建设,发挥品牌引领作用。这些都为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创新条件。2020年12月2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粤办函〔2020〕330号),为全省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工作部署。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推动我市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是落实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打造“2+1”产业集群的重要举措,紧紧围绕总定位总目标,践行新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化妆品产业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实施产业集聚和品牌培育计划,大力推动惠州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惠州化妆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是《实施方案》强调协同统筹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各县(区)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牵头参与,《实施方案》的整个起草过程,我们广泛听取各地各部门的意见建议,对他们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均予以采纳和吸收,特别是在用地保障、科技项目立项、人才教育引进、知识产权保护、品牌培育等方面得到了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取得了很多开创性的政策措施,真正为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可行有效的“硬核”举措。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

  (一)主要目标。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引领,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本土企业为主导,建立完善化妆品行业标准,树立行业发展新标杆,建设集总部经济、科技创新、智能制造、检验检测、市场营销、文化传播为一体的化妆品产业生态链,打造成为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化妆品产业,力争到2025年,培育年销售收入超过亿元的企业8家。

  (二)重点任务。包括9个方面21项任务:一是统筹推进化妆品产业集聚发展。完善顶层设计,充分发挥“3+7”产业园区平台优势,培育壮大化妆品龙头企业,统筹推进化妆品产业集聚发展。二是加强产业财税和金融政策支持。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并给予企业相应财税支持,落实好支持化妆品行业发展的普惠性税费优惠政策。三是优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服务流程,加快新品上市推广速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四是鼓励扶持化妆品产业创新发展。五是大力培育扶持民族品牌企业集聚发展。实施扶龙头、促孵化战略,协同推进企业入驻产业园区,实现产业集聚发展。六是建立完善化妆品产业生态链。鼓励我市化工企业大力发展化妆品原料基础研究和生产制造。鼓励创新化妆品营销模式和商业业态。七是加快化妆品人才培养和引进,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引进培养化妆品人才。八是打造惠州美妆时尚文化产业融合新高地。推进文化、旅游、艺术、娱乐等产业与化妆品时尚产业融合,提升化妆品市场软实力。九是构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社会共治格局。加强对惠州优质制造和本土品牌的正面宣传,树立惠州制造、惠州品牌形象。

  四、《实施方案》落地见效的主要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协同推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保障服务。进一步落实助企惠企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助力企业更好发展。三是加强规范管理。深入贯彻《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要求,不断提高化妆品行政许可和监管执法的政务服务水平,为惠州化妆品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