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促进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加快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步伐,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培育苗子,经研究决定,我局延长2021年度惠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时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惠州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申报截止时间延长至2021年12月8日17:00;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延长至12月10日17:00。
二、此次延长申报的具体工作程序、条件和要求、需提交的材料、相关附件以及相关工作要求,参照《关于组织2021年度惠州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的通知》(惠市科字〔2021〕103号)要求执行。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产学研科张娜陈慧冲
电 话:2808736 2882990
邮 箱:kjjcxy@huizhou.gov.cn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惠州市科学技术局1113室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83163365,QQ:800099528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