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工信〔2019〕94号
惠东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仲恺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19〕690号)的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了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目前已完成组织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公示等环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见附件1),请你们收到通知后,按要求将2019 年度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专题补助资金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资金计划由市财政局另行下达。
项目所在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核拨付项目资金,监督本地区项目承担单位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开展项目资金支出,不定期对项目承担单位财政资金支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责任承诺书(见附件2,一式4份,分别由项目承担单位、省、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请各有关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收齐项目承诺书,于4月30日前送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附件1: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项目安排计划表.doc
附件2: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专题)项目责任承诺书.doc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