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工作要求,现将《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粤农农函〔2025〕293号)面向社会公示宣传,详情请查阅附件。


  附件:粤农农函〔2025〕293号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