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队各科室、大队:
为进一步加强休渔管理,落细落实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伏季休渔执法和渔船渔港安全监管的要求,维护良好休渔秩序,支队研究制定了《惠州市休渔秩序管控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惠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2025年6月20日
(联系人:杨俊财,联系电话:2394673)
惠州市休渔秩序管控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辖区海洋伏季休渔期间渔业执法监管,维护良好渔船渔港安全和渔业生产秩序,确保南海伏季休渔制度顺利实施,根据省、市领导有关批示精神和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关于做好海洋伏季休渔期间渔船渔港安全监管和专项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强化休渔中后期执法监管,通过严格依港管船、落实“一船一档”制度,强化船籍港监管,严查违规异地休渔行为,确保应休渔船归港管理无遗漏。依托渔港卡口管理和日常点验,严防失管失联,加强异地渔船在线监控,实现违规出海即时发现、处置。强化港湾清查,清理套牌船、“三无”船舶,加密非卡口停泊区巡查,切断非法捕捞上岸点产业链条。严管休渔渔船安全生产,严查超员载客、夜间作业等违规行为,规范免休渔船作业。开展“商渔共治”专项行动,保障航道安全。努力构建全链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休渔秩序规范、渔业资源可持续、海上安全零事故,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休渔秩序管控专项执法行动由支队统一领导并组织实施,惠东、大亚湾大队负责具体落实。支队成立休渔秩序管控专项执法行动小组,由支队长郭春秋任组长,副支队长朱文明、杨正忠、宋建华任副组长,渔业执法与应急指挥科、渔船渔港监督科、法制与督察科、船艇大队以及惠东、大亚湾大队负责人为成员。小组办公室设在渔业执法与应急指挥科。
惠东、大亚湾大队结合辖区实际,细化工作方案,组织落实本辖区执法行动各项任务。
三、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 2025 年 8 月 16 日。
四、行动任务
(一)严格船籍港休渔监管
依托基层渔业管理组织,严格落实依港管船、定人联船、船位报告、定期点船等管理制度,全面掌握应休渔船和免休渔船数量,实行“一船一档”“一船一策”管理,对不按休渔规定回港休渔或擅自出海作业的应休渔船,应立即召回,并依法从重处理。对滞留我市辖区的外地渔船进行全面排查,严查违规异地休渔行为,一经发现立即通报所属船籍港管理部门,并依法驱离;涉嫌违规作业的,应立即查扣,依法依规从重查处。
(二)强化日常点验监管
全面落实依港管船责任,严格各渔港卡口管理,严防应休渔船违规出海。扎实做好应休渔船日常点验工作,切实开展离线渔船整治,严防失管失联情况发生。特别加强我市异地休渔渔船监管,落实船籍港监管责任,强化在线监控,对擅自出海情况要发现即制止,联系所在地执法部门依法查扣,在处置结束后立即召回至船籍港休渔,严控次年异地休渔申请受理。
(三)加强重点区域治理
全面加强渔港区域巡查管控,规范渔船停泊秩序管控,落实防火、防风、防灾各项措施,适时开展清港清湾联合执法行动,排查清理停泊在港内的套牌冒牌船、涉渔“三无”船舶及“僵尸船”。着重加强对未涉卡口的停泊区执法监管,加密巡查频次,逐步将应休渔船转移至涉卡口的渔港并加强监管。加强情报收集和线索摸排,严查非法捕捞上岸点,一经发现,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依法严查,深挖非法产业链条,坚决予以打击。
(四)狠抓海上安全执法
重点加强休闲渔船执法监管,严抓严管超员载客、夜间营业、超航区作业、职务船员配备不齐、未穿戴救生衣等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行为,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加强海上巡查,规范免休渔船作业行为,重点加强非法载客、潜捕、下网作业以及违规登岛等行为,确保海上安全。组织开展“商渔共治”护渔专项执法行动,强化在线监控和巡查打击,防止渔船阻碍航道,影响通航安全。严格落实台风防御工作,精准掌握船舶动态,确保渔船按时回港回撤和落实防风措施。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有关科室、大队要充分认识休渔秩序管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强化跨部门沟通协作,形成执法合力,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进行集中整治,形成高压态势。要充分发挥基层渔业管理组织的作用,加强与渔民的联系和沟通,鼓励渔民积极参与休渔秩序管控工作,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严格执法,公正廉洁。各大队对违反休渔规定行为要依法严查严打,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保持廉洁自律,坚决杜绝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不正之风,维护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加强值守,有力处突。休渔期间,各有关科室、大队要加强应急值班制度,确保 24 小时通讯畅通。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响应、妥善处置。同时,要做好值班记录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重要情况,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完整。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休渔政策法规,提高渔民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自觉性。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深入渔港、渔村、渔船,向渔民发放宣传资料,讲解休渔规定和违规处罚措施。要积极报道执法行动的成效和典型案例,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震慑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要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