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第一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农〔2024〕176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5〕67号)、《关于印发<2025年广东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5〕32号),省下达我市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864万元,明确了县级实施清单,设置了建设内容,现予以公开。
附件: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资金分配表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 7 月 24 日
附件
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培育-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