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第一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农〔2024〕176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5〕67号)、《关于印发<2025年广东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5〕32号),省下达我市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864万元,明确了县级实施清单,设置了建设内容,现予以公开。

  附件: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资金分配表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 7 月 24 日



附件


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培育-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资金分配表


序号

项目承担单位

建设内容

资金

864

1

惠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支持粮油规模主体精耕细作,采取单产提升关键技术,粮油单产水平明显高于本地平均水平。

118

2

惠阳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支持粮油规模主体精耕细作,采取单产提升关键技术,粮油单产水平明显高于本地平均水平。

54

3

惠东县农业农村局

支持粮油规模主体精耕细作,采取单产提升关键技术,粮油单产水平明显高于本地平均水平。

379

4

博罗县农业农村局

支持粮油规模主体精耕细作,采取单产提升关键技术,粮油单产水平明显高于本地平均水平。

211

5

龙门县农业农村局

支持粮油规模主体精耕细作,采取单产提升关键技术,粮油单产水平明显高于本地平均水平。

79

6

仲恺区农村工作局

支持粮油规模主体精耕细作,采取单产提升关键技术,粮油单产水平明显高于本地平均水平。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