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第一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农〔2024〕176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5〕67号)《关于印发<广东省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5〕42号),省下达我市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2000万元,明确了县级实施清单,设置了建设内容,现予以公开。

  附件: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资金分配表.wps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