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规定及立法工作程序要求,《惠州市农村建房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专班决定就《惠州市农村建房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进行立法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的目的和内容

  就《条例》的内容与制度设计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条例》内容详见相关公告。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时间拟定于2025年8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听证地点拟定于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江北段43号惠州市农业农村局(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听证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本市年满18周岁,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个人从事或者关注我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的有关人员10-12人,从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二)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或者专家3-5人。

  (三)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立法起草工作专班从听证事项的相关内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中邀请产生。

  四、报名时间、方式

  凡有意参加听证的,按照下列要求和途径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5年8月11日-8月18日,截止时间以收到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1.采取邮寄方式报名的,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听证会资料”,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后寄出。邮寄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江北段43号惠州市农业农村局705室,邮编:516001。

  2.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请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后扫描发送电子邮件到指定电子邮箱:nyncjfgjlk@huizhou.gov.cn。

  (联系人:谭女士,联系电话:0752-2808100)

  特此公告。

  附件:《惠州市农村建房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docx



《惠州市农村建房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专班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