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涉渔乡镇船舶管理,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我局牵头起草了《惠州市涉渔乡镇船舶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若有意见建议,可于公告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6日至2月10日
联系方式:0752-2892826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江北段43号惠州市农业农村局港澳流动渔民工作办公室(邮政编码:516003)
邮 箱:nyncjyyk@huizhou.gov.cn
附件:1.《惠州市涉渔乡镇船舶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第二次征求意见稿)》.wps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