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超低能耗建筑等试点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区)住建局抓紧组织本地区相关企业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各潜在申报主体按申报类型填写申报材料后,于7月8日前报送项目所在地县(区)住建局初审。

  二、县(区)住建局应当对申报单位从业行为和申报资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申报单位近三年是否存在环保、安全、知识产权以及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初审合格的项目,县(区)住建局需在7月11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送至市住建局科技教育科,市住建局将择优向省级主管部门推荐。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3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倪铭睿,2167310;徐远灏,2117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