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创业培训服务机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孵化器、创业投资机构等创业服务载体: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创业服务能力建设,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壮大创业指导专业队伍,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创业指导师工作室试点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拟在全市开展创业指导师工作室试点申报,请具备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单位(有关条件见附件1),填写《试点创业指导师工作室申报书》,并于11月27日前报送至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2-2391972  邮箱:hzzyjnfwzx@huizhou.gov.cn )


  附件:1.创业指导师工作室建设技术指引(试行).pdf

  2.试点创业指导师工作室申报书.docx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