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桂阳(身份证号:4304261966****9165):
本局正在依法调查你涉嫌骗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一案。因你在社保经办机构登记的住址在湖南省,法律文书不便直接送达于你。2025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本局采取邮寄方式向你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惠市人社监字〔2025〕18-3号),邮递员反馈由他人代收邮递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通知书(详见附件)。
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责令改正通知书》(惠市人社监字〔2025〕18-3号)。逾期不领取亦视为送达。
请你自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惠市人社监字〔2025〕18-3号)之日起十日内进行改正,将违规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金53686.04元退还至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开户行:工行惠州市富力国际中心支行,账号:2008020609026402334),并将改正情况(退还证明材料)报本局执法监督科。
逾期不改正的,本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10号楼附楼二楼执法监督科。
联系人:杨监察员、李监察员,联系电话:0752-2789343。
附件:责令改正通知书(惠市人社监字〔2025〕18-3号).pdf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