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非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

  2、签订1年以上(含一年)期限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含2年)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村官计划”的高校毕业生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日期起算)。

  3、劳动者已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含6个月),

  本人可申请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

  以上所称高校毕业生是指全国户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资格证书的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二)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中小微企业部分)审批表》原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登记就业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6、农商银行的存折、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用于发放补贴资金);

  7、如就业单位为农林牧渔业、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等企业的,另需提交会计师(或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就业单位为社会组织的,提交单位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办理时限和补贴标准:

  1、补贴申请时间应于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提出。

  2、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标准为3000元/人(每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不得重复申请)。          

  (四)办理地址: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仲恺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自然人区综合受理窗口

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8号投资控股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0752-2613613

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管委会社会事务办

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东江高新区东新大道创新大厦503室

0752-2313329

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金达路一号惠南人社中心二楼窗口

0752-7380066

陈江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胜利街16号人社中心三楼窗口

0752-3179682

惠环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惠州仲恺高新区仲恺大道222号惠环街道办事处人社中心205室

0752-2618816

沥林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惠州仲恺高新区沥林镇行政服务大厅一楼劳动窗口

0752-3855055

潼侨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曙光东路30号潼侨人社中心二楼窗口

0752-3790407

潼湖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惠州仲恺高新区潼湖镇广和开发区潼湖镇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二楼窗口

0752-3887050

  (五)办结时间:60个工作日  

  (六)办理部门:仲恺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七)咨询电话:0752-3278724 0752-2316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