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相关科室,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涉企“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防止重复检查、随意检查,减少行政检查频次,提高行政执法质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惠州市农业农村局涉企“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6日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涉企“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235号)等文件精神,持续强化涉企“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升监管效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托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进一步规范随机抽查流程,严格规范检查行为,坚决遏制乱检查现象,严格落实涉企“综合查一次”制度,切实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行为的干扰。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持续推进对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确保双随机抽查规范有序开展。严格按照年度计划开展抽查,抽查结果及时公示率达到100%,健全随机抽查后续处置机制,规范问题线索的转办、移送等工作,对抽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实现监管闭环。

  本方案所称涉企“综合查一次”指在涉企行政检查中,多个行政检查主体在同一时间对同一检查对象进行联合检查,以及同一行政检查主体在同一时间对同一检查对象合并实施多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监管方式。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夯实监管基础,动态调整“一单两库”。“一单两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基础,必须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事项合法、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适格。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释废等实际情况,依据本单位权责清单事项和监管职责,形成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附件1)。检查对象名录库要涵盖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全部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为所有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名单,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附件2、附件3)。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利用监管平台中的分类标签库,及时完成对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提升监管效能。

  (二)制定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发起”的原则,全面详细制定本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参与科室(部门)、明确随机抽查的检查要求,含规范检查方式、检查要点、检查程序,确保任务明晰、措施有力、程序规范、监督到位,同时填报《本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登记表》。(附件4、附件5)

  (三)明确抽查程序和方式,提升监管规范化与精细化。一是必须制定详细检查方案,明确检查事项、标准、流程和人员,报行政检查主体负责人批准,情况紧急需当场实施检查的,须在实施后两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严禁内设机构擅自批准检查。二是明确抽查比例和频次。综合考量企业信用、管理状况、违法记录、风险隐患、生产经营特点等情况,对检查对象进行分级分类监管,合理安排检查内容和频次,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避免检查过多影响相关企业经营。三是合理选择抽查方式。除查处投诉举报、开展大数据监测、办理转办交办事项或上级部门有特殊要求等情形外,原则上均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抽查可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抽查、指定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随机抽查是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覆盖一般监管领域,体现普遍性监管要求;专项抽查是针对上级部署重点工作、社会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行业或产品开展定向抽查,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指定抽查是对特定监管对象、高风险产品或特定区域开展精准抽查,聚焦问题导向,提升监管针对性。四是及时公布抽查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将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并通过监管平台、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简称“粤执法”)和惠州市农业农村局官网等信息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应依法合理调整公开方式和范围。

  (四)强化抽查结果运用,提升监管效能。一是规范抽查结果处理。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自觉性;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二是强化抽查结果公开。依托信用中国(惠州)、监管平台及局官方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事项、抽查计划和抽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达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

  (五)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提升执法效能。强化部门联合监管,各科室(部门)需合理确定联合抽查的事项和参与部门,执法监督科牵头制定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工作,形成监管合力,同时填报《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登记表》。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落实涉企“综合查一次”制度,减少对企业多头多层重复检查,切实为企业减负。(附件6、附件7)

  (六)加强培训力度,强化服务意识。加大双随机监管工作培训力度,在提高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的基础上,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双随机监管的专业和熟练程度,提升监管质效。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在实地检查中宣讲政策、答疑解惑,不断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监管方式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及时回应企业和社会热切关心的问题,营造良好的监管和服务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到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局各科室和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细化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强化随机抽查过程管控,确保我局涉企“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担当履职尽责,积极协调配合。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随机抽查工作。局相关科室,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与其他部门之间要协同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严格按照抽查事项、检查流程开展抽查,坚决杜绝走过场、结果录入不及时等问题。

  (三)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指导监管。要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的管控,切实提升随机抽查工作的规范性、精准性和实效性。要进一步压实规范管理责任,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中“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的要求组织开展抽查,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要坚决杜绝因抽查不当引发企业强烈反映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件,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附件:1:惠州市农业农村局(含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随机抽查事项目录清单.xlsx

     2:惠州市农业农村局(含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xlsx

     3:惠州市农业农村局(含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docx

     4:___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本部门).docx

     5: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登记表(本部门).wps

     6:____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跨部门).docx

     7: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登记表(跨部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