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的通知》(粤财农〔2026〕17号),安排我市2026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提前批)14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工作。现将资金安排予以公开。

县(区)

绩效目标

资金

(万元)

惠城区

打造行政村不少于6个,用于支持建设乡村绿化景观带不少于1条、村内公益设施建设数量不少于6个,村内公益设施建设验收合格率100%,农村生态环境有效改善,所在村基层群众满意度、基层干部满意度不小于90%。

600

惠东县

打造行政村不少于5个,用于支持建设乡村绿化景观带不少于1条、村内公益设施建设数量不少于5个,村内公益设施建设验收合格率100%,农村生态环境有效改善,所在村基层群众满意度、基层干部满意度不小于90%。

500

龙门县

打造行政村不少于3个,用于支持建设乡村绿化景观带不少于1条、村内公益设施建设数量不少于3个,村内公益设施建设验收合格率100%,农村生态环境有效改善,所在村基层群众满意度、基层干部满意度不小于90%。

300

合计

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