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意见内容 | 意见类型 | 采纳情况及理由 |
市民王小姐 | 建议条例中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向建房村民提供免费的验线服务和竣工验收指导服务,避免条例实际执行过程中乡镇人民政府变相收费增加建房村民的负担。 | 修改建议类 | 采纳。已结合建议对条文进行相应修改完善,以免增加农民负担。 |
市民潘先生 | 该条例草案的内容对于排除惠州市农村建房用地保障存在的阻碍,解决农村宅基地的保障供应问题比较关键,希望尽快通过并颁布该条例。 | 建议类 | 采纳。立法工作专班将尽快推动本条例的立法进程。 |
市民杨小姐 | 建议该条例草案的内容对于农房风貌提升的内容不要作过于强制性要求,风貌设计要求应当考虑到建筑施工成本和建房村民的实际负担能力,并对建房的村民进行适当的补贴。 | 建议类 | 采纳。《条例》将风貌提升内容仅做引导性和激励性的规定,不作强制性要求,也不规定处罚性条款,并鼓励地方政府对按照农房风貌管控要求建设住房的农村村民予以奖励或者补贴。 |
市民庞先生 | 建议采取措施将一户多宅家庭多占的宅基地尤其是已经长期废弃不用的宅基地收回村组,分配给有需要也符合申请条件的新生代村民。 | 修改建议类 | 采纳。《条例》中规定地方政府采取措施鼓励一户多宅家庭自愿有偿退出多余的宅基地,也规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依法收回部分宅基地。 |
ID:196714(昵称:正道沧桑) | 第十五条【一户一宅原则】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集体建房、两户联合建房、房票制等措施,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建议调整为“数户联合建房或联合建房适当提高层数”。第二十七条【施工许可或备案】 农村村民建设三层以上住房,工程投资额和建筑面积均达到办理施工许可限额规定的,应当在开工前依法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与国家和省有关上位法,会有冲突! | 修改建议类 | 不予采纳。理由:对于多户联合建房,中央最新政策明确不支持超过两户的农村村民联合建住房;另外,对于农村建房需要办施工许可证的条件,基层对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文件一直存在误解,目前广东省人大批准通过的《汕尾市农村建房管理条例》中也是相同表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