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农业应急救灾资金(第三批)的通知》(粤财农〔2025〕153号)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农业应急救灾资金(第三批)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5〕79号),安排我市农业应急救灾资金2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台风“桦加沙”受灾地区做好农业防灾救灾复产工作。现将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开。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7日
附件:
项目承担单位
绩效目标
资金(万元)
惠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降低台风“桦加沙”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支持做好农业救灾复产工作。
8.4
惠阳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57.2
惠东县农业农村局
107.4
博罗县农业农村局
12.4
龙门县农业农村局
13.6
仲恺高新区农村工作局
1
合 计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