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农业应急救灾资金(第三批)的通知》(粤财农〔2025〕153号)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农业应急救灾资金(第三批)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5〕79号),安排我市农业应急救灾资金2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台风“桦加沙”受灾地区做好农业防灾救灾复产工作。现将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开。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7日


  附件:

项目承担单位

绩效目标

资金(万元)

惠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降低台风“桦加沙”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支持做好农业救灾复产工作。

8.4

惠阳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57.2

惠东县农业农村局

107.4

博罗县农业农村局

12.4

龙门县农业农村局

13.6

仲恺高新区农村工作局

1

合                 计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