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6日,我局印发《惠州市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方便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全面了解,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我局于2023年4月13日印发的《惠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与完工评价工作指南(试行)》,在规范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库与管理方面取得良好效果,该文件已于2024年4月13日失效。结合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6年省技改项目入库的工作要求,以及我市今年出台的《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惠府〔2025〕8号)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技改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工作,印发《实施细则》。

  二、目标任务

  为加强和规范对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市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分为六章共二十五条,具体包括:

  第一章 总则,明确了本文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

  第二章 支持对象和标准。明确了省级技改资金参照省技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市技改资金最高奖励100万元,市级(优势传统制造业)技改资金明确了食品、纺织服装、制鞋箱包、家具、中医药制造等优势传统制造业企业的行业范围。

  第三章 申报流程。明确了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评审评分标准,在基础分(100分)上设定加分、减分项:对奖励基数1亿元(含)以上项目,加15分;对积极参与工信领域国家人才专项工作的,最高加10分;对积极参与工信部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工作的,最高加5分;对不配合项目评审与绩效评价工作的,最高减10分。同时,明确了:根据省级、市级技改资金当年安排额度,可结合工作实际,对符合条件的省级技改入库项目转为由市级技改资金或市级(优势传统制造业)技改资金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市级技改入库项目转为由市级(优势传统制造业)技改资金支持。

  第四章 入库评审。明确了项目完工的基本条件,固定资产投资额、新购置生产设备(含嵌入式配套软件,不含税)投资额以及完工率的核算规则,奖励基数的核算规则。

  第五章 入库项目跟踪服务与专项资金管理。明确了对市级、县(区)级工信部门加强入库项目管理的要求,对项目承担单位的申报要求,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

  第六张 附则。明确了本实施细则可视有关工作要求或相关评估情况进行调整,有效期3年。

  四、前后政策差异

  1、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惠府〔2025〕8号),《实施细则》增加了“市级(优势传统制造业)技改资金明确了食品、纺织服装、制鞋箱包、家具、中医药制造等优势传统制造业企业的行业范围”。

  2、修改了《技改项目评审评分表》,对奖励基数1亿元(含)以上项目,加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