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惠州市司法局通过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和集体评议,确定补选6名人民监督员,现将拟任人选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9月11日至9月15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惠州市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反映人应提供相关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姓名。 通讯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下埔路20号行政复议大楼 邮编:516001 受理部门:惠州市司法局律师公证与司法鉴定管理科 联系电话:0752—2167021 特此公示。 惠州市司法局 2023年9月11日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陈炜君、丘素琴(女)、谭国强、李争荣、陈楚琪(女)、邬茂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