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2023年度省知识产权专项专项资金下放地市审批权限知识产权保护类任务清单》以及省市场监管局有关工作要求,为促进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局制定了《惠州市2023年度省级下放知识产权资金(保护类)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第二批)》(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条件。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在惠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高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或广东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运营机构和公共信息服务机构。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二)各申报单位请将申报材料直接递交至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三)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单位按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申报书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提交惠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二)所有项目申报材料均需同时提交电子版(word文档)。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至2023年2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立项程序

  (一)受理审查。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受理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进入评审阶段。

  (二)评审立项。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组织项目评审,按照评审结果列入2023年度省级下放知识产权资金(保护类)项目库,并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审核。最终项目名单以省局和省财厅下发文件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英君 电话:0752-2789693

  邮箱:zscqbhk@huizhou.gov.cn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明二路17号大院1号楼707知识产权保护科。

  附件:惠州市2023年度省级下放知识产权资金(保护类)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第二批).docx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