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惠州市司法局关于聘请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工作方案》要求,经过自荐(单位推荐)、资格初审、走访座谈、函询等程序,拟聘任48名同志为惠州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自2023年11月15日至11月20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惠州市司法局(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下埔大道20号复议大楼四楼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联系电话:0752-2167082,联系人:吴庆华)反馈,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字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须客观公正,有明确具体的内容,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惠州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拟任人选名单 惠州市司法局 2023年11月15日 附件 惠州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拟任人选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