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中央、省、市系列部署,强化统筹协同、坚持改革创新、全面依法履职,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惠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今年,3人获司法部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表彰;市强戒所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戒毒所先进集体”。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强化政治统领,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始终把讲政治抓政治放在首位,狠抓政治学习,强化思想武装,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我局得到不折不扣落实。一是坚持落实“首题必政治”制度。认真落实《中共惠州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要求,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省委及市委各项工作部署。召开党组会议25次,中心组学习会17次,列“第一议题”44项。二是认真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把准目标要求,强化分类指导,做到科学统筹、精准施策,采取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措施,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强化理论学习,局领导班子带头参加读书班,认真学习主题教育“8+1+1”学习材料,已开展7次集中学习,示范带动全局11个基层党支部开展专题学习60余次。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举办调研成果交流会,集思广益研究对策措施,进一步提出解决办法,形成了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思路办法和政策举措。三是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研讨活动。结合“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印发《惠州市司法局开展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紧密结合我市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确定9个课题展开调研,举办青年论坛和专题调研等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到基层一线去寻根溯源、求计问策。局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围绕政法领域改革后对重组后的司法局职能发挥、工作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多次深入市局机关各部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各县(区)司法局等基层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对存在问题深研细究,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市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 (二)全面统筹推进依法治市,以高水平法治护航我市高质量发展。一是高站位做好依法治市部署谋划。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印发《惠州市2023年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明确了21项年度工作任务和具体责任单位。统筹推动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中期评估工作,印发我市落实“一规划两纲要”任务清单,对标对表组织开展市县法治建设工作自查,形成全市贯彻落实省、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总体中期评估报告。紧抓“关键少数”,全市377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完成书面述法,龙门县、市城管执法局主要领导在市委常委会会议上现场述法,为近年来首次,不断推动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今年全市组织各级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10次,开展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8期,全面推动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努力让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成为常态。二是积极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主线,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暨“5+2”闭环执法监督机制部署会,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全面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100项创建指标进行梳理自评。主动联合政数部门就数字技术支撑法治政府建设开展协作。我市申报的综合创建项目和2个单项创建项目(市政数局、惠阳区)入围省第二批示范创建项目,市农业农村局的《惠州市四举措扎实推进农房简约报建显成效,助力乡村振兴》项目被省推荐申报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圆满完成广东省推荐申报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综合候选地区第三方评估组到我市开展实地评估工作。三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认真贯彻中央依法治国办的部署,成立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维玉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及三个工作组,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和专班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广泛征集线索,全面梳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线索交办有关部门核查。通过实地督导、明察暗访等方式,督促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及各县(区)委依法治县(区)办切实履行专项整治工作主体责任,强化各部门协同配合,合力推动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四是组织开展法治广东、法治惠州建设考评工作。组织各县(区)和20个市直责任单位,严格对标对表2022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涉及的110项指标开展自查自评,获评良好等次。根据2022年度法治惠州建设考评办法,组织有关单位围绕20项考核内容对各县(区)法治建设情况进行客观评估打分,形成2022年度法治惠州建设考评结果,客观评价各县(区)法治建设情况,进一步推动县(区)法治建设工作。 (三)强化统筹监督手段发挥,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持续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受理中心升级改造,建成智能化行政复议庭。常态化运用“掌上复议APP”和全国行政复议应诉平台,实现了网上远程开庭功能。强化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的“哨点”作用。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专项行动,结合案件办理精准总结人社、交通、征地拆迁、生态环境、建筑垃圾等重点执法领域执法案件存在问题并反馈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措施。共办理市政府行政复议、应诉、监督等各类案件529宗,同比提升16%,有效将争议化解在行政复议阶段。畅通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绿色通道”,设立涉企重大项目行政复议基层联系点,推行涉企案件“容缺受理”机制,及时纠正影响公平准入、妨碍平等竞争的违法行政行为和“小过重罚”“类案不同罚”等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与主要执法部门、法院、检察院建立调解和解化解行政争议的良性互动机制,有效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市本级调解和解结案116宗,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二是大力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和指导。完善《惠州市行政应诉工作指南》,督促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要求。深入推进落实“双报告”制度,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评议,共备案951份,组织质效评议18次、对21宗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的22位行政机关负责人进行评议。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制定重大责任事项约谈制度、“5+2”闭环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完善与纪检监察监督、检察行政监督的衔接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建立行政执法人民群众监督评价机制,聘请48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常态化执法案卷评查,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专项督察和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对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城管执法局等13个市直执法部门进行实地督察,以问题为导向,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四是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完善下放镇街执法职权的定期评估、动态调整机制,充分评估第一批调整执法职权的实施情况,提出调整意见和第二批新增调整执法执权目录,以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针对第一批调整下放行政执法职权200项,计划报请市政府收回镇街执法职权29项,废止19项,保留152项,新增102项执法职权,待调整完毕后镇街执法职权为254项。起草《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职权的公告》,代市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开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保障情况调研,制定《惠州市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印发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制度范本,进一步推动我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五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完成行政执法数据库建设和“一网共享”平台的编目挂接,实现市县镇三级行政执法主体全覆盖,推动网上办案常态化。截至目前,全市应上线执法办案平台单位共227家,上线率为100%,应用平台办理案件106090宗,产生法律文书400015份。应用“粤执法”+“粤商通”非现场执法系统办理案件20612宗,办案量占全省的98%。六是大力推动“包容审慎”监管工作。统筹推动我市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生态环境等22个领域的市直执法部门推行实施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制定出台“综合查一次”、“观察期”制度,推进涉企监管执法规范化、柔性化,指导并审查市直有关执法部门制定自由裁量权基准。七是大力推进“减证便民”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初步完成“减证便民”支撑应用系统建设,打通包括全国婚姻信息、广东省社保缴纳信息、惠州市不动产信息、惠州市往生人员专题库等数据资源,深化电子证照应用,有效支撑我市信息化数据跨部门互联互通。指导各县(区)及市直相关单位完成第二批证明材料清单梳理工作,形成《惠州市拟直接取消或保留证明材料事项公示清单(2023年)》。 (四)高标准做好政府法治保障员,全面确保政府行为纳入法治轨道。一是认真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职责。今年以来共完成市政府交办或部门提请审查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政府合同等各类法律事务392件,参加法律论证协调会68次;全年完成市政府交办或部门提请审查的各类法律事务450件。建立快速响应的审查工作机制,对惠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确保政府决策合法合规。对县(区)及有关市直部门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指导监督工作,助力惠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制定《惠州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2022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对惠城区、市人社局等13个单位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履职情况实地调研,规范政府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强化外聘法律顾问考核,激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工作绩效。三是强化章政府规和规范性文件供给保障。提请市政府印发《惠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制定规章计划》《惠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推动《惠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惠州市消防水源管理办法》2部政府规章出台,推动27部规范性文件出台。共对144份文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办理上级法规规章、其它部门征求意见的答复72件。四是健全立法立规制度机制。推动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建设,惠城区江南街道埔前社区居民委员会被列为首批广东省人民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应用惠州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查询平台归集713份文件数据,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一键找法”。制定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从源头上防范制定出台“带病文件”。五是推动地方性法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做好地方性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立法调研、立法协调、立法论证、立法审议等工作,形成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强大合力。 (五)持续擦亮公共法律服务全国先进品牌,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法治需求。一是全面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创新性纳入“5+2”闭环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以普法推动执法,以执法促进普法。今年全市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约2.5万场。以清单式管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加强以案释法,征集法治宣传教育典型案例超200篇,被司法部采用7篇、省司法厅采用27篇。二是打造法律服务精品活动,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更好落地落实。举办法治书屋主题读书宣讲活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法律服务团巡回服务、打造“1+7法治乡村行”法治宣传教育路线等项目,创新联建乡村法律诊所。结合“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搭建公共法律服务云平台,充分发挥“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作用,更好服务退役军人、农民工、青少年等特殊群体开展精准智能、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三是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深入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市遴选产生“法律明白人”5400名。开展国家级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联创联建活动,截至目前我市1337个村社区已全部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4个。深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以专业优势助力基层依法治理。截至目前,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2.4万次。四是做优各项专业公共法律服务。出台法治保障中小微企业六项措施,推动更多法律服务资源融入实体经济领域。出台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为民办实事十二项措施。严把法律援助质量关,制定回访制度,开展案件评估,确保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更优质。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推出“周六不打烊,周末预约办”的便民新举措,制定我市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意见。五是大力发展生产性法律服务。持续优化公证服务便民措施,惠州公证处入选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公证机构。强化公证手段,保护知识产权,今年全市共办理知识产权公证业务400余件。六是不断提升法律服务队伍监管效能。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执业行为,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开展“法律服务行业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组织开展全市公证质量检查和优秀法律服务产品竞赛,强化人民监督员的监督管理,召开全市司法鉴定工作会议,组织推进司法鉴定协会建设和司法鉴定行业管理工作。全市有律师事务所137家、律师2334名(每万人口拥有律师数为3.86)、公证处8家,公证员46名、司法鉴定机构14家、司法鉴定人129名。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248件,解答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0402人(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共5186件,调解成功5078件,调处成功率为97.9%;办理公证业务44724件,办理司法鉴定业务13992件。 (六)严守平安稳定底线红线,助力平安惠州建设。一是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提质增效。召开市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二次工作会议,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推动全市72个镇街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健全风险研判分析工作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实施“人防+技防”全覆盖动态精准监管,加快“智慧矫正”建设。二是持续擦亮全国戒毒所先进集体招牌。进一步丰富“四区五中心”设置,优化教学课程,深入挖掘中医药治疗优势,创新科学戒毒治疗新路径。目前已连续实现28个“六无”安全年,位列全省司法行政第一、全国第六。 二、存在主要问题 2023年,虽然我局各项法治建设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是仍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差距,比如,市县法治建设有待加强,个别县(区)法治建设发展不平衡;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与推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还有差距,基层执法队伍专业水平亟待提高;司法行政队伍“四化”水平与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差距,法治专业人才不足。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持续统筹协调推进市县法治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新论述、新要求、新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锚定推进法治惠州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把法治建设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全面开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任务情况中期评估,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推行县(区)之间结对帮扶工作机制,推动两地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资源互助,有效解决基层法治建设的痛点堵点难点,实现县(区)之间相互促进、共同进步。 (二)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合理调整镇街的执法职权,确保接得住、管得好,按照谁放权、谁负责、谁管理原则,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和监督,提升基层执法水平。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每个县(区)培育2-3个示范镇(街),按照规范化标准加强机构队伍、办案场所、办案制度、执法装备保障和信息化建设。 (三)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 认真落实“5+2”闭环监督机制,推动执法监督、复议、合法性审查审核与行政诉讼、检察监督等手段综合发力,助推依法行政提速提质。加强执法专项督察,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重大行政决策指导监督、行政应诉效果评议等各类依法行政专项整治活动。规范案件办理,狠抓行政复议纠错率、调解率、复议后诉讼率和败诉率等主要评价指标,引领带动各县区全面提升能动复议水平。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评议机制,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加强行政应诉指导。 (四)认真细致做好政府中心工作法治保障。 主动适应我市高质量发展需求,聚焦重点领域立法,以良法促善治。科学编制市政府年度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计划,督促推动2024年的政府立法计划项目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贯彻“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理念,拓宽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渠道,运用信息化等手段扩大公众参与立法的广度和深度。加强立法宣传,继续推进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积极探索拓展基层联系点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功能,提高立法基层联系点的实效性。扎实把好政府法律关,做好政府合同及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细化优化政府合同管理规定,强化部门主体责任。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培训常态化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履职的保障机制,促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质增效。 (五)建设更加完善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提升普法宣传数字化水平,推进普法内容、形式、载体的数字化转型,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吸引力、感染力。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积极探索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有效路径,助力法治社会建设。推动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深化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用心呵护群众法律需求。提高涉外法律服务水平,培育扶持涉外法律服务机构,争取2024年实现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惠州执业“零的突破”。持续深化“百所联百会”工作机制和发挥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等作用,搭建律师服务企业新平台,服务惠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六)构建更高质效的安全稳定格局。 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加强智慧矫正场所配套,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社区矫正工作实现流程化、高效化、便捷化。进一步提升戒毒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牢牢守住监管安全底线,提升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站覆盖面和规范化管理水平。 惠州市司法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