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2023年惠州市司法局(以下简称“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下埔大道22号,邮编:516008,电话:0752-2167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新时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注重人员配置,积极推进司法行政领域的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好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运营建设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发展,拓宽公开渠道,认真回应公开申请,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一年来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市司法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02条。通过“惠州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以及“惠州e普法”微信服务号共推送文章779篇。根据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及时发布法律解读等信息,提升普法针对性,展现我市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各项业务动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市司法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宗,其中不予公开2宗(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1宗、属于行政执法案卷1宗),无法提供1宗(属于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不予处理1宗(属于重复申请),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宗,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作规范化答复,按时办结率100%。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宗(结果维持),行政诉讼0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健全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妥善处理相关工作,提高各级政策解读质量,把握公开时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积极开展机关干部业务培训活动,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知识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素质和能力。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同时主动协调局机关各科室共同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明确政务公开内容、形式以及网上政务咨询投诉平台办理流程、时限等,确保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规范落实。

  (四)平台建设情况。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优化发布形式,建立以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微信公众号、微信服务号为主体的公开的信息公开发布网络,进一步简化信息公开流程,丰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通过多种渠道公布市司法局日常工作各项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我市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准确、讲求实效、利于监督。

  (五)监督保障。严格落实本单位“三审三校”工作机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的规定,立足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对涉密的信息严格把关,防止扩大知密范围,确保涉密信息的安全。主动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主动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司法行政工作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对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及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内容,做好自查自评与查漏补缺工作,强化专项检查,根据第三方测评反馈清单,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日常加强信息发布的自查整改,对照信息公开网站测评要求,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9.572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期待,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相关业务培训仍不足,专业化队伍建设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内容的实效性和可读性还有待提高,运用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切效果不强。三是信息公开机制不够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流程机制等有待进一步完善。2024年,市司法局将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统一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程序,努力推动工作整体再上新台阶。

  (一)推动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快政务网站集约化建设,全面规范“两微一端”政务新媒体管理,持续强化内容和技术保障,充分发挥“惠州司法局”和“惠州e普法”政务新媒体传播宣传作用,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和“三审三校”工作机制,加强政策文件解读,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提升政务公开精细化服务。统筹协调市司法局各部门依法合规办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效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进一步提升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义务能力,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工作运行情况、工作信息、政策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提升公开内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提高政务公开业务技能。进一步强化教育与培训,积极参加和组织政务公开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加大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主体责任和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学习先进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推动实现队伍的规范化、专业化及精细化,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分析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建设专业型队伍,全面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