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5日

处理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

名称或违法

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 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事实

行政处理

的种类

和依据

行政处理

的履行方式

和期限

作出处理

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粤惠知法裁字〔2025〕16号

“LED路灯灯具”(专利号:ZL2013303289**X)实用新型专利权侵权纠纷

惠州某某实业有限公司

9144130078****057H

何某

请求人请求本局确认被请求人未经其许可制造、销售侵犯其专利号为“ZL2013303289**X”,名称为“LED路灯灯具”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被控侵权产品是否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经审理,本局认为被请求人实施了制造、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确认被控侵权产品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五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确认被控侵权产品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以在收到本行政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5年11月25日


2

粤惠知法裁字〔2025〕17号

“LED路灯灯具”(专利号:ZL2013303289**X)实用新型专利权侵权纠纷

广东某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9144130008****2104

唐某

请求人请求本局确认被请求人未经其许可制造、销售侵犯其专利号为“ZL2013303289**X”,名称为“LED路灯灯具”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被控侵权产品是否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经审理,本局认为被请求人实施了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确认被控侵权产品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五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确认被控侵权产品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以在收到本行政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