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惠州市财政局印发《惠州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奖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3年10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组织开展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我市积极申报并入选了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以下简称“试点城市”)。2024年1月,我市获得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资金,根据资金有关管理规定,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是省级城市试点资金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各试点城市指定本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统筹城市试点资金的组织实施;做好专项资金管理工作,2024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工作方案》,确保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发挥实效。

  二、制定依据

  (一)《惠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4〕57号)。

  三、目标任务

  根据《实施方案》,提出了到2025年12月,我市围绕5G及智能终端、超高清视频显示、智能网联汽车和新型储能四个细分行业,推动不少于450家中小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的目标。

  四、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分为六部分内容,包括: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根据《实施方案》,提出了到2025年12月,我市围绕5G及智能终端、超高清视频显示、智能网联汽车和新型储能四个细分行业,推动不少于450家中小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的目标。

  第二部分奖补资金及管理责任。根据《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方案》的奖补资金包含“省级专项资金”和“我市配套资金”两部分,以及明确市财政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承担单位和数字化牵引单位的主要职责责任。

  第三部分奖补对象及条件。根据省试点城市资金管理办法(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4〕57 号)的支持方向:不低于80%的奖补资金用于支持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不高于20%的资金用于支持数字化牵引单位建设、咨询诊断、信息安全等方向,还有其他省委、省政府确定扶持事项。结合省下达我市共计8000万元资金额度和我市推动不少于450家中小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的目标情况,《工作方案》提出我市奖补对象为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单位、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转型行业平台项目建设单位、数字化转型评估诊断服务商等3类,并明确了奖补对象的申报条件。

  第四部分奖补标准分3类奖补对象,奖补标准分别是:

  第一类是奖补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单位。试点期内,省级专项资金按照不超过实际签订合同金额(不含税)30%的奖补比例给予奖补,单个企业奖补上限为30万元。同时,为培育打造一批应用场景丰富、成效明显,可复制、可推广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惠州样板”,引导更多中小企业“看样学样”参与数字化转型,对上述总投资(不含税)额超过200万元(含)的转型项目,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竞争性遴选为示范项目的,按照每个50万元的标准进行叠加奖励,奖励项目不超过20个,奖励资金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承担。

  第二类是奖补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转型行业平台项目单位。按其核定投资额(不含税)不超过30%的比例予以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补资金由省级专项资金承担。

  第三类是奖补为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评估诊断服务的服务商。每完成一家评估诊断服务项目的给予4万元奖补,奖补资金由省级专项资金承担。(奖补金额拟定依据:一是参考了广州市和深圳市奖补5万元/家的标准;二是结合省下达我市奖补资金可使用的额度拟定的。)

  市级资金需求测算有关情况说明:第一类对象奖补资金,需使用省级资金不少于6400万元,本方案设定的市级配套资金约1000万元(根据《实施方案》支持20个投资额超200万元的示范项目每家50万元计算,需市级配套资金1000万元)。第二、三类对象奖补资金,省级资金合计最高奖补不得使用超过1600万元(鉴于对第二、三类奖补对象可安排资金较少,为确保《实施方案》工作目标落实,在省规定的奖补范围内选取了推动数字化转型较为关键的两项工作进行奖补,分别是: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转型行业平台项目建设和数字化转型评估诊断服务)。

  第五部分奖补申报流程主要包括项目申报、项目评审或验收、项目入库和资金拨付等四个流程。

  部分监督管理及绩效评价明确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和惩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