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0日,我局印发《惠州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为方便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全面了解,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动绿色发展新要求,进一步完善惠州市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建设,发挥绿色工厂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加快形成规范化、长效化培育机制,打造绿色制造领军力量。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的要求,印发《工作方案》。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完善惠州市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建设,打造绿色制造领军力量,推动行业、区域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培育管理我市绿色工厂梯度工作,遴选发布市级绿色制造名单。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工作分工。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工作主要任务由我局承担,负责市级绿色制造名单梯度培育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市级评价程序要求,遴选发布市级绿色制造名单并择优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推动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绿色制造名单培育管理,将本地区具备培育条件且有提升潜力的企业、工业园区列为培育对象,引导和支持相关单位持续完善绿色发展各项工作。其他单位为配合单位。

  第二部分是培育条件。明确培育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范围、类型、标准等。

  第三部分是创建程序。由五项工作内容组成:一是企业提交申请,企业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逐级提交。二是开展培育,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据企业、园区在管理平台上提交的申报材料,按程序进行符合性审核,通过审核的列为绿色制造名单培育对象并适时组织现场指导培育。三是县(区)级推荐。于每年5月30日前通过管理平台将本地区具有代表性和引领性的培育对象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四是公布名单。我局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评审,经充分征求市相关部门意见及我局党组会讨论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纳入市级绿色制造名单,予以公布。五是市级推荐。我局择优将市级绿色制造名单通过管理平台推荐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第四部分是动态管理。动态管理主要包括填报表格内容、提交报告的方式方法、抽查复核的工作流程、变更申请的程度、移出公告的条件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