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工业企业:
根据《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2批)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申报的企业提前与我局联系,于8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书面材料一式4份,含电子版)及惠州市信用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报送至区经统局工业园区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2批)认定工作的通知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和统计局
2023年7月19日
(联系人:张瑜,联系电话:5562226,联系邮箱:dywgmjgyk@dayawan.gov.cn)
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2批)认定工作的通知(惠湾经统函〔2023〕19号).pdf
附件: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2批)认定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