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0〕361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宣传发动,加强申报工作的组织协调,逐个通知已知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参加申报。
二、各申报单位请认真对照申报通知条件,于2020年7月8日上午12:00前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至各县(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市科技局审核(各一份)。
三、请各县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申报通知和认定办法的要求,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并核对原件,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推荐,于2020年7月14日上午12:00前将推荐函、推荐表和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过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一式6份,电子光盘1份(同时发送一份至电子邮箱203246479@qq.com),申报单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众创空间 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6月28日
(联系人和电话:李煜 梁培州,2808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