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信用联合奖惩工作的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信用联合奖惩省试点工作,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推动联合奖惩措施落地,实现“将查询行政相对人信用信息、实施联合奖惩措施等作为必要环节嵌入到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事中事后监管等业务流程中”,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签订的38个信用联合奖惩备忘录,参照《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合奖惩试点事项清单》,结合我市实际,梳理编制了《惠州市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合奖惩试点事项清单》,明确首批嵌入信用信息核查和联合奖惩措施的试点事项,共涉及15个部门的56项事项,现予以发布。
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