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关于公开征求《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实施标准化战略)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惠州市实施标准化战略,规范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实施标准化战略)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标准化工作的引导和支撑作用,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修订形成《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实施标准化战略)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为方便社会各界理解掌握《细则》内容,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依据

  标准化是推动产业升级、发展开放型经济、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支撑。现行《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管理细则》已到期,为落实省、市财政及标准化专项资金管理新要求,贯彻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部署,适配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建设新形势、推动国际标准化合作,结合惠州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需求,为进一步规范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需对原细则进行修订。

  《细则》修订严格依据《惠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等省、市相关财政资金和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惠州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开展,确保政策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实操性。

  二、目标任务

  本次《细则》修订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健全惠州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规范化管理机制,明确资金资助对象、使用范围、资助标准、申报审批流程及监督管理要求。通过科学合理的资金扶持政策,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开展标准研制、技术组织建设、试点示范建设、人才培养等标准化相关工作,鼓励参与国际、国内及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活动,全面提升我市标准化工作整体水平,以标准化赋能产业转型升级,助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强惠州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标准化竞争力。

  三、主要内容

  《细则》共分总则、使用范围和分配方式、申报审批和监督管理、附则四章,附带国际标准化组织及其他重要国际、国外组织名录,各章节核心内容如下:

  (一)总则。明确《细则》制定目的和依据,界定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标准研制及相关科研项目、“湾区标准”、标准化技术组织等关键术语定义。确定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每年安排,资助对象为惠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实际经营,且相关标准业务归口惠州市管理或统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他机构(财政全额核拨单位除外),所有资助项目均实行事后补助方式。

  (二)使用范围和分配方式。

  1.明确资金使用范围。专项资金覆盖标准化工作全链条,划定八大使用范围,包括标准研制和科研项目、标准化技术组织工作、承办标准化重大活动、承担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提供标准化公共服务、标准化人才培养、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建设、落实各级重大工作部署的重点标准化项目,实现全方位覆盖。

  2.制定分级资助额度。按工作类型制定差异化、阶梯式资助标准,核心分为三类:一是标准研制及科研项目,对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湾区”、团体标准制定(修订)及标准化科研项目分档资助,其中国际标准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明确同一单位年度标准制定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并界定各类标准主导单位认定标准;二是参与标准化组织及活动,对承担各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承办标准化重大活动、引进国际标准化专家等事项给予一次性或年度资助,最高资助不超过50万元;三是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对承担国家级或省级项目的单位,每项资助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审批和监督管理

  1.规范申报流程。市市场监管局每年印发专项资金申报通知并向社会公告,申报单位经所属县(区)市场监管局初审后,在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粤财扶助平台)完成网上申报,初审合格后由县(区)局向市局推荐。

  2.明确申报单位要求。申报单位需符合相关管理办法、细则及申报指南要求,不得重复申报,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存在失信行为的不予审核通过,在审核中发现非正常申请情形的,将暂停或停止资助程序,违法违规申请的将追回已资助资金。

  3.强化全流程管理。专项资金的申请受理、审核及信息公开均依托指定平台开展,确保流程公开、透明、规范。

  (四)附则

  明确《细则》由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附带国际标准化组织及其他重要国际、国外组织名录,界定相关国际标准化组织范围,为相关单位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提供指引。

  四、利企惠民措施

  一是精准扶持市场主体,专项资金覆盖不同类型、规模市场主体,针对各层级标准研制、各类标准化活动设置对应扶持政策,降低企业参与成本,激发市场主体参与积极性。二是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以资金引导企业开展标准研制与科研,推动技术标准升级,提升产业市场竞争力。三是深度融入大湾区建设,将大湾区标准化相关工作纳入扶持范围,专项资助“湾区标准”制定,推动区域标准互通、产业协同。四是培育标准化专业人才,通过资助引智、建专家工作室、开展公益培训等,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全市标准化工作人才支撑。

  五、新旧《细则》差异

  (一)新版细则相较2022年版,适配惠州开放型经济和大湾区建设需求,更名专项资金并新增“湾区标准”研制、大湾区标准化建设、标准化人才培养等资助范围,扩充国际标准化组织名录;优化资助标准,统一国际、国家标准研制资助上限,调整部分项目资助额度并明确年度资助总额限制;规范申报流程,依托粤财扶助平台线上申报,简化评审环节;同时整合条款,删减技术标准公共服务平台运营维护相关内容,完善资金监管、申报单位要求。

  (二)对文中部分文段进行删减或表述修改,进一步提升《细则》的严谨性和可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