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商务函〔2024〕9号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保险公司、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3〕60号)要求,为规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2023业务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3业务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报指南.docx 惠州市商务局 2024年1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外贸科 罗嘉伟 2680106 邮箱:swjwmk@hui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