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集团):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确认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粤商务合函〔2024〕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请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按《考核办法》中明确的合作区确认考核要求,摸查本地区或所属企业进行境外园区建设的主体, 组织、指导达到相关标准的企业按要求认真准备确认考核申请和年度考核申请材料。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对本地区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24年2月23日前将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行文报送我局(企业申请报告及初审意见的PDF扫描件一并报送),我局审核通过后转报省商务厅。 惠州市商务局 2024年1月19日 (联系人:对外经济合作科 廖慧君 赖惠敏;电话:2231690;邮箱:swjhzk@hui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