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进口贴息、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综合评价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3〕171号),惠州市商务局制定2023上半年开拓国际市场项目使用分配方案企业名单,对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给予政策引导和扶持。根据第一次公示反馈结果进行梳理汇总,对部分企业支持金额进行调整,现再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9日- 4月15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惠州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2023年上半年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分配明细表.xlsx

惠州市商务局

2024年4月9日